招 商 公 告 (第二次) 为解决鲘门二类渔港二期工程建设资金问题,我镇决定公开招商寻找投资合作伙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渔业码头、防波提、疏浚、陆域形成、清礁、水闸、道路及配套工程。 (二)投资规模:工程根据初步设计总投资5816.38万元(最终以县财政局审核为准),全部资金由合作伙伴带资投入(投入资金在施工期内不计利息),再从新造土地处置款中偿还。 (三)工程施工期:15个月 (四)工程实施:由海丰县鲘门镇府作业主,工程建设依法公开招投标后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 (五)渔港的所有权:渔港建成后所有权属鲘门镇人民政府所有,并由鲘门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投资偿还办法及利益分配 二期工程填海造地面积为4.1万平方米(必须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渔港码头功能区、道路等公益性土地进行规划设计),依照程序申报用海手续实施造地,并在取得用地合法手续后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招拍挂(除渔港码头功能区、道路等公益性土地外)。土地处置拍卖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由上级全额拨给鲘门镇政府作为偿还合作伙伴投资成本。若拍卖土地返拨款超过建港投资成本,超过部分由合作双方鲘门镇政府与合作伙伴按四比六的比例进行分成;若返拨款不足以偿还建港投资成本,则所欠部分由鲘门镇政府与合作伙伴按四比六的比例承担,鲘门镇府承担部分不计利息。 三、合作企业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在海丰境内注册的企业。 (二)若鲘门省二类渔港一期合作伙伴愿意继续合作投资,可参与公开招商,在同等条件下则优先考虑。 (三)有意报名参与者,在报名时需带齐本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代码证书原件,经验证后,注入渔港建设保证金1000万元(开户行:海丰县鲘门农村信用合作社,账号名称:海丰县鲘门镇人民政府,账号:80020000002988623)报名企业如被选定为合作伙伴,保证金转为渔港合作资金,如未被选定,保证金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不计息)。 四、投资合作伙伴由镇招商工作组根据项目开发条件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企业进行筛定。 五、报名时间:2013年1月31日12时—2013年1月6日12时止。 六、报名地点:鲘门镇党政办公室。 七、联系人:古先生,联系电话:13929384988 黄先生,联系电话:15016312626
海丰县鲘门镇人民政府 2013年1月29日